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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宣判一起高考诈骗案 被告人获刑15年

2008-12-8 9:43:37  中国教育报  [大] [中] [小]  [简] [繁]  评论:

陕西宣判一起高考诈骗案 犯罪人骗取落榜生钱财获刑15年

日前,由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姜伟诈骗落榜考生一案开庭审判。一审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姜伟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涉案赃款继续追缴。500多名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旁听了审理。

经西安中院审理查明,2004年,被告人姜伟伙同金梅(在逃)以给高考落榜生办理上西安科技大学手续为名,谎称认识该校书记,骗取山西、河南等地多名学生家长现金钱财,并将赃款全部挥霍。2008年,生活困难的姜伟向汉中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庭审中,姜伟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法庭经合议后认为,被告人姜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给落榜学生办理上大学为名,先后骗取20余名学生家长现金1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审理该案的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学生家长:孩子没有考上大学,可以复读,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继续学习,千万不能相信社会上这些能通过非法渠道上大学的方式,以免给这些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Tags: 陕西 高考 诈骗案

责任编辑:su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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